湖南省商務廳關于印發《關于發揮境內外商協會和
校友會作用促進湖南招商引資工作的實施辦法
(試行)》的通知
各市州商務主管部門,境內外商協會、校友會:
《關于發揮境內外商協會和校友會作用 促進湖南招商引資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已通過廳黨組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湖南省商務廳
2022年9月1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發揮境內外商協會和校友會作用
促進湖南招商引資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
為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充分發揮境內外商協會(重點是境內外湖南商協會,以下簡稱“商協會”)、學校校友會(以下簡稱“校友會”)在促進湖南招商引資中的重要作用,務實推進“湘商回歸”工作,服務現代化新湖南建設,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工作目標
充分發揮商協會和校友會“宣傳湖南、服務湖南、投資湖南”的作用,促進湖南招商引資、引智引技,形成“政府推動、商協會(校友會)服務、企業主體”的湖南招商引資工作良好局面,實現“千會引萬企”入湘投資興業的目標。
二、工作內容
(一)宣傳湖南
商協會和校友會通過官方網站、雜志、會(報)刊和微信公眾號、微信群、抖音等新媒體信息平臺,結合辦公會、理事會、會員(代表)大會、座談會、茶話會、研討會、年會、慶典等各種活動和契機,宣傳推介湖南營商環境、招商引資政策、產業發展規劃、招商項目、人文旅游資源、優勢產業、名優企業、品牌產品,提升湖南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二)服務湖南
主動與湖南省商務主管部門、投資促進部門加強招商信息的傳遞和共享;協助或參與承辦湖南省在當地開展的招商引資、經貿交流活動,提供籌備策劃、客商邀請、會務組織等方面的服務;協助組織或參與承辦湖南省、市(州)、縣(市、區)和園區等地方政府和單位赴屬地考察、調研、小分隊招商和經貿洽談等活動;承辦省商務廳交辦或委托的其他招商引資及相關課題研究等工作。
(三)投資湖南
積極引導和組織會員或校友單位(企業)和境內外客商來湘考察、對接洽談,為意向來湘投資的客商做好對接協調服務工作,推進項目在湖南簽約落地;促成“三類500強”、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行業百強企業和產業鏈強鏈延鏈補鏈企業等戰略投資者來湘投資;促成湖南重要人才引進、重大科研成果和產業技術轉化。
三、工作機制
(一)建立信息聯絡機制
加強與商協會和校友會的溝通聯絡,及時掌握會員企業或校友會單位發展狀況,協調商協會和校友會做好服務湖南招商引資的各項工作,并對工作情況進行季調度。
(二)建立工作評價機制
科學設定評價指標,將商協會和校友會參與湖南“雙招雙引”成效作為工作評價重要內容。每年11月底對商協會和校友會宣傳、服務和落實湖南招商引資、引智引技等工作進行量化評價,對排名前40位左右的商協會和校友會實行評價“榜單發布制”,用好評價成果(評價細則另行制定)。
(三)建立購買服務機制
每年將“發揮境內外商協會(校友會)作用促進湖南招商引資工作”作為項目,對外采取“以購代補”的形式購買服務,每年金額不超過300萬元。對購買服務的項目,做好相關經費保障,并加強資金管理和審計監督。
(四)建立項目服務機制
對商協會和校友會招引的項目進行動態跟蹤服務,并對落地達產項目進行定期回訪,了解其生產運營狀況,常態化解決好商協會和校友會在招商引資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切實提振其招商引資的信心和決心。
(五)建立工作總結機制
每年底組織召開商協會和校友會促進湖南招商引資工作總結會議。對服務湖南招商引資相關工作進行評價和總結,交流工作經驗,聽取商協會和校友會關于湖南招商引資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表揚激勵評價好的商協會和校友會,充分調動其服務湖南招商引資工作的積極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省商務廳成立“發揮境內外商協會和校友會作用促進湖南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制定工作目標績效評價細則,并組織實施。辦公室日常工作由省商務服務中心牽頭負責。
(二)制定激勵措施
1.購買服務激勵。每年以購買服務形式,確定一家規模大、網絡廣、資源優、與境內外商協會和校友會聯系緊密的社會組織或企業,組織、發動境內外各商協會、校友會做好宣傳、服務和落實湖南招商引資相關工作。年終按照購買服務的要求、內容和評價細則,對購買服務單位在宣傳湖南、服務湖南及招商引資成效等方面進行評價。對年度評價效果好、成效優的單位,納入下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
2.評價表彰鼓勵。支持、指導購買服務單位對商協會和校友會在宣傳湖南、服務湖南、落實招商引資等相關工作進行評價;指導購買服務單位根據評價結果對表現突出、成效顯著的商協會和校友會給予一定的服務經費補助;授予“服務湖南招商引資工作先進單位”,并優先設為年度“湖南省招商引資聯絡站”,聘請相關負責人為“湖南省年度招商大使”,視情列席全省商務和開放型經濟及招商引資相關工作會議。
3.項目引進獎勵。對商協會和校友會招商引資的單個項目(不含房地產、金融類和大型基礎設施項目)當年實際到位資金在2000萬元以上的,且對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起到積極作用的,按項目當年實際到位資金的1‰給予獎勵,單個商協會或校友會年度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
(三)強化宣傳引導
通過政府網站、微信公眾號和新聞媒體等平臺,對各商協會和校友會的典型經驗、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進行廣泛宣傳,對服務湖南招商引資工作成效顯著、措施得力和獲得年度評價優秀的商協會和校友會進行多方位宣傳報道,努力營造境內外商協會和重點學校校友會服務湖南招商引資、引智引技的良好輿論氛圍。
(四)發揮平臺作用
重點用好校友會、湖南異地商會聯合會、東盟湖南產業聯盟、各異地商會聯絡辦、中國(長沙)創業中國夢投融資招商對接會等重點平臺,切實發揮其平臺渠道多、人脈廣、資源優的特點,引導會員單位、校友會企業進一步整合資源、優化網絡,推動和促進湘商資金回歸、人才回歸、技術回歸、項目回歸、產業回歸和總部回歸。
五、附則
(一)《實施辦法》中涉及的獎補費用從“省發展開放型經濟與流通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
(二)《實施辦法》由省商務廳負責解釋。各市(州)縣園區可參照省商務廳做法,建立健全本地發揮商協會和校友會作用,促進招商引資工作的相關實施辦法。
(三)《實施辦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
湖南省商務廳辦公室 2022年9月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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